为缓解汕尾市城区相关单位人员不足,进一步夯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汕尾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个单位的60个岗位共名政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汕尾市城区年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等条件。

4.年龄要求:18-30周岁(即年9月17日至年9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为18-28周岁(即年9月17日至年9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区委组织部党建指导员、区财政局财政事务业务工作人员为18-35周岁(即年9月17日至年9月16日)。

5.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岗位学历要求(含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的取得可延迟至年9月30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方法

(一)报名时间: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4日17:00(时间五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对《汕尾市城区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无异议的参加报名,报考者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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