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汕尾市国资委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市国资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经研究,汕尾市市区盐田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引进、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岗位、对象 详见《年广东省汕尾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 及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引进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 (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时间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引进发布公告当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红海 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按《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规定标准发放补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9月21日9:00至23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 内(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按邮件主题格式(格式为: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考者本人手机号)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汕尾市国资委 (邮箱:swgzwbg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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