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转载一节关于医保卡使用方法,和有关门诊费报销规定: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没几个人知道!注意:牵扯到报销!相信很多人手上都有一张医保卡,在使用过程中有些事情是要特别留意的,否则就会吃哑巴亏!本篇文字,非常重要!敬请阅后分享!如果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好办,医院,就可以安心治疗了。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如果看门诊呢?那就要用卡内余额支付门诊费用,倘若卡内余额全部用完怎么办?自掏腰包呗,不错。可是当我们自费金额超过元后,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百分之六十。举个例子:如果你看门诊花了元,则超出的元可以报销元,个人只承担元,医院和医保中心直接结算,这个你不用操心。可是请注意:医院看病医院转一下,这个手续万万不能省略!否则的话即便你花了万儿八千的,对不起,一分钱的报销也没有,全部自费!医院看病无需转,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等等,医院具有不可替代性。自费部分是可以累加的,每年只要达到元,超过部分就可按比例报销。有许多政策往往我们是不清楚的,而相关政府部门似乎也不想让我们知道,个中缘由大家自己去揣测吧。不信问问你身边的人,有几个人知道这条规定的?最后,请保存全国劳动保障。在使用医保卡时,有任何疑问,均可致电。请转发,让更多的朋友受益!可气可恨的是:汕尾市医保局是很清楚上级规定的,然而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全市人民应该享受医疗门诊费用累计一年满元即可报销百分之六十的规定,采取私下通知要求门站收费必须交现金,不得使用医保卡!这样不管你在门诊看病花费多少钱,只要不是住院,你的门诊费就一分夜不能报销!

本人年12医院(医院)拍片花去多元,刷医被院方收费员拒绝。理由是:接市医保局通知不得使用医保卡,必须交现金。本人要求查看通知原文,被告知是电话通知!

各位相比已经很清楚啦,这就是他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凡是对老百姓有利的事情,他们一律拒绝,不管这项政策市国务院的还是全国社保局的!

呼吁全市人民起来与这种故意坑害城乡居民,与中央政府唱对台戏的坏人坏事作坚决斗争!呼吁市委市政府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呼吁市纪委介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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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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