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死亡,广东陆河县在建工地发生天面构架
资料来源:陆河发布 人民网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年10月8日上午10时50分许,陆河县水唇镇一在建工地天面构架浇筑时模板支撑发生坍塌事故。接报后,陆河县迅速组织成立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救援。事故造成9人伤亡,其中7人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事故发生后,汕尾市、陆河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党政主要领导作出指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抢救,启动后续处置工作。目前,事故后续处置及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据广东汕尾陆河发布8日通报:8日10时50分许,陆河县水唇镇一在建工地天面构架浇筑时模板支撑发生坍塌事故,当地随后组织成立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救援。事故造成9人伤亡,其中7人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目前,事故后续处置及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屋面构架坍塌广东今年第三起事故!!!!●1、5月23日中午,广东龙川县麻布岗镇一在建工地顶层发生一起脚手架坍塌导致施工人员坠落的事故。接报后,龙川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全力搜救。经搜救人员全力搜救,8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医院治疗。2、年6月27日10时17分,位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西部启动区D-XB-10-03-A-04-2地块项目8号楼在浇筑屋面构造梁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3死1伤!总监被追刑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立案侦查!这起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年6月27日10时17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西部启动区D-XB-10-03-A-04-2地块项目8号楼在浇筑屋面构造梁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以下简称“6·27”较大事故)。事故现场基本情况 涉事8号楼东、西面是施工通道,南、北面是在建工地。8号楼分南楼和北楼,南北楼之间由一条宽16米的二层平台连接。二层平台东侧设有一台塔式吊机。8号楼北楼四周搭设有外脚手架,涉事坍塌的屋面构造梁梁面距地面41.1米,该梁在浇筑(8-7)轴×(8-J)~(8-N)轴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模板支架失稳(模板支架约28米)向外侧翻倒塌,倒塌的模板支架、外脚手架及4名操作工人跌落二层平台,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并导致二层平台钢筋混凝土结构破损约40平方米、平台多处被击穿。图1:总体平面示意图 图2:工人坠落的8号楼二层平台 图3:二层平台钢筋混凝土结构破损、多处被击穿 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搭设的8号楼屋面构造梁柱模板支架不合理,屋面构造梁存在偏心现象而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当屋面构造梁柱浇筑混凝土时,随着荷载越来越大,产生的偏心力矩也越来越大,引起斜立杆失稳导致模架向外倾覆倒塌。(具体分析见原文) 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监理单位工作形同虚设 3.设计单位工作存在重大疏漏 4.建设单位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5.审图单位把关不严 6.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 7.属地有关协调机构日常服务管理不到位 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2人)1.常汉辉,男,汉族,年12月出生,群众,高中文化程度,名义上是大城公司涉事工地项目经理助理,但实际上负责涉事工地的日常施工管理工作。常汉辉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无相关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涉事工地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机构与实际不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不明,工作随意[];没有针对屋面构造梁模板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隐患排查制度未落实,检查流于形式,没有发现8号楼屋面构造梁模板支撑体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消除[];屋面构造梁模板工程验收程序流于形式,验收记录弄虚作假[];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没有进行方案交底,没有进行技术交底[];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培训档案资料造假[];施工方案审批表、施工日志等档案资料弄虚作假。常汉辉对事故负有责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年7月15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2.刘自力,男,汉族,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建友公司监理部经理,涉事工地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弄虚作假[]等情况放任不管;对工程设计文件不熟悉[];没有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在8号楼屋面构造梁施工前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没有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没有结合8号楼屋面构造梁模板支撑体系危大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没有对该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日常巡查没有发现8号楼屋面构造梁模板支撑体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消除[],监理形同虚设。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建议立案侦查人员(2人)1.林正元,男,汉族,年月出生,群众,大城公司涉事工地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没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有关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待其司法程序终结后,由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其行政违法责任[]。2.吴伟文,男,汉族,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城公司涉事工地项目技术负责人。未针对8号楼屋面构造梁模板支撑体系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事后弄虚作假编造专项施工方案应对调查;未按要求组织模板工程验收[];施工前,没有进行方案交底[],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待其司法程序终结后,由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其行政违法责任。(三)建议给予党纪处分和责任追究人员(10人)1.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负有相关责任人员(7人) 2.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3人) 3.其他责任人员(1人) (四)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五)其他建议《工程质量》杂志创刊于年,每月10日公开发行,住建部主管,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办。传播行业正能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重视期刊的引导性、实用性、学术性。住建部优秀期刊+全国建筑行业精品期刊+中国各大电子期刊数据库核心期刊(遴选) 订阅:扫描下方期刊订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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