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汕尾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汕尾市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保障,该局梳理制定了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汇总形成了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清单20条,更好服务汕尾市企业复工复产和支持劳动者就业。

此次政策清单有支持企业招工用工类、劳动者就业类、创业类、能力提升类、机构补助类等五大类共20条政策。一是支持企业招工用工类分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7条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用人单位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其中,符合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一次性补贴元。二是支持劳动者就业类分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到基层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4条政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其中,符合到基层就业补贴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获得每人元补贴。三是支持创业类分为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4条政策,符合条件的初创者、初创企业、个人或企业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其中,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四是支持能力提升类分技能提升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见习留用补贴3条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各类机构、各类劳动者、见习单位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其中,符合见习留用补贴条件的见习单位每留用一名见习人员补贴元。五是支持机构补助类分为职业介绍补贴、创业孵化补贴2条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主体、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来源:汕尾日报

图片:常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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