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莞惠汕尾河源五市公安局警务协作联席
3月3日下午,深莞惠+汕尾、河源五市公安局警务协作联席会议在我市召开。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深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徐文海,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杨东来,惠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林春生,河源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范秀燎,汕尾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保国,省公安厅办公室、刑侦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五市公安局分管警务协作局领导和有关警种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期间,五市公安局签署了《深莞惠+汕尾、河源五市公安局警务协作框架协议》及《深莞惠+汕尾、河源五市公安局警务信息资源共享协议》,进一步深化在刑事办案、经济侦查、禁毒、治安管控、交通管理、警卫、维护稳定、应急救援、案件侦办等领域的警务协作以及警务信息资源共享事宜。——会上,林春生同志代表五市警务协作年度的轮值单位对省厅及五市公安机关领导的到来致欢迎辞。春生同志回顾了年惠州市局作为轮值方为拓展五市警务协作深度和广度而做出的努力,并对下来五市警务协作提出了强化“大协作”意识、深化“多层次”协作、加强“小细胞”联动、搭建“高效率”平台等四点建议。深圳、东莞、汕尾、河源等四市公安机关与会领导也分别作了讲话。会议期间,五市公安机关就警务协作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搭建信息化协作平台、完善卡口建设、加强配侦联动、健全联络员制度、联合开展区域专项整治等协作领域形成了广泛共识,为五市警务协作的深入开展明确了具体任务和要求。 徐文海同志指出,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开展区域警务合作,全力推进区域性治安问题的解决。深莞惠汕河五地公安机关有着良好的合作传统,也为全省各地公安机关的密切合作和良性互动提供良好的借鉴参考。此次五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和警务信息资源共享协议的签署,是我省公安机关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建设上的重大成果。文海同志要求,公安机关要“深莞惠汕河”五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于“保一方平安”的职责,站在“为全省稳定、全国稳定做贡献”的高度,以今天签订的两个协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区域间警务协作,认真落实各项协议措施,携起手来,共同完成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政治任务。一是拓展协作内容。二是强化协作效能。三是做好协作保障。 近年来深莞惠+汕尾、河源五市公安局 警务协作大事记 年8月25日,深莞惠三市公安机关在深圳签署《深莞惠三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 年12月18日,深莞惠三市公安机关在惠州签署《关于深莞惠三地公安机关案件管辖移交及办案协作规定(试行)》。 年7月24日,深莞惠三市公安机关签署由深圳起草的《深莞惠三市联合处置重大警情、突发公共事件和抢险救灾工作预案》。 年3月4日,深莞惠三市公安机关在惠州签署《深入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警务紧密协作备忘录》。 年7月10日,深莞惠三市公安局局长在深圳签署《深莞惠三市公安局深化警务协作框架协议》。参会部门指挥中心、信通、户政、情报、刑警、交警、经侦、治安、禁毒、网警和反恐支队。 年11月26日,五市公安局局长在东莞签订“深莞惠+汕尾、河源”五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参会部门指挥中心、情报、刑警、交警、经侦、治安、禁毒、反恐支队。 年3月3日,五市公安机关在惠州签定《深莞惠+汕尾、河源五市公安局警务协作框架协议》(新增加了法制、信通、技侦业务)、《深莞惠+汕尾、河源五市公安局警务信息资源共享协议》,两份协议内容涉及11个业务部门,分别为:指挥中心、法制、信通、警卫、情报、交警、刑警、经侦、技侦、治安、缉毒支队。参会部门指挥中心(含指挥调度)、信通、情报、刑警、技侦、缉毒。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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