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等有关规定,汕尾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执业(职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当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聘用手续,兑现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按《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规定标准发放补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5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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