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丨汕尾海丰县陶河镇一饮食店存在违规住
为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汕尾消防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希望通过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隐患曝光 隐患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陶河镇陶塘社区沟头地段展记美食店。 存在隐患 违规住人。 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仅用一扇木门隔开,未采用防火门或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 处理措施 陶河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镇消防所对该场所进行断电查封处理。 请记住: “三小场所”禁止违规住人! “三小场所”禁止违规住人! “三小场所”禁止违规住人! shanweixiaofang 注意事项 1.经营场所不住人 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确需安全人员住宿看管的,不得超过1人。住人房间内需设置逃生窗口的,其长宽净尺寸不得小于1米和0.8米。 2.防火分隔要规范 住宿区域与经营场所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采用砖石,混凝土等不燃烧体材料分隔到顶,不应留有孔洞,同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楼梯和逃生口。 3.火源控制要把关 经营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建议夜间进行拉闸断电处理。 4.逃生疏散要畅通 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上锁、遮挡或占用,不得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场所内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 5.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不在室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或其他建筑内的共用走道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坚决杜绝“人车同屋”、“飞线充电”行为。 经营千日功 火烧一场空 阿消提醒: 严禁在经营场所内的“三合一”行为,将经营与生产生活彻底分开杜绝火灾隐患。 切勿为图一时小利而忽视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将得不偿失。 End 审核丨王晓怀 编辑丨朱小萍 摄影 余有为 出自 汕尾消防全媒体中心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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