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邓良琼)3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调研座谈会,听取关于《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草案建议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少华参加会议。

《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是《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审议项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了《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项目情况和立法的重要性;市委统战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工作的经验做法;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了意见建议;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就该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蔡少华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的立法工作。做好《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的立法工作,有利于汕尾更好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提升城市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人才了解汕尾、融入汕尾、建设汕尾,做好“汕尾人经济”大文章,营造良好的开放氛围,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立法工作过程中,要结合汕尾实际,总结我市以往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工作经验,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市直各有关部门等社会各界及基层群众的意见,充分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做法,保证立法质量。三要坚持小切口、微立法。要从汕尾实际出发,突出汕尾特色,坚持通过小切口、微立法的原则解决汕尾实际问题,切实做好《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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