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等政策文件规定,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有职称要求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年1月1日后出生)或45周岁(即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详见附件1);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执业(职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年12月份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年12月份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的人员;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为1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和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及优惠政策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1月15日9:00至1月17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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