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拟征收汕尾市城区中轴线征地项目新湖片区的集体土地。四至范围;东至规划中的中轴东路、医院等;西至海汕公路;南至成业路,新地村等;北至规划中的环城快速。涉及村集体,新湖村委及其所属东家冲村、定家声、红山村、桂青村、三联村、湖田村、半寨村;品清村;新地村等。具体以国土征地土地规划红线图为准,凡属上述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请坟主于年9月30日前自行迁移。有关迁坟的补偿手续请与委托代理人办理,逾期不迁者,将视为无主坟统一处理。

特此通告

地点:

城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新湖村委会

联系

郑新船(镇政府)

颜昭捷(村委会)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年8月8日

——汕尾时代网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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