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ldquo放管服rdquo力
揽天下英才之力,开群英荟萃之局。近日,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做好人才引进服务的工作意见》(简称《意见》),为引进人才“提速增效”,释放更多人才政策“红利”。 该《意见》共十条,主要围绕简化环节、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人才服务等三方面展开。 在简化环节方面,《意见》提出要进一步简化人才引进方案备案;全面放开人才引进过程中的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布成绩、公布入围人选、体检、考察、公示等中间环节,转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精简拟聘用人员入职手续,将办理拟聘用人员入职备案手续时间由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将办理入职手续所需材料由19项调整为6项。 在创新方式方法方面,《意见》提出打造“流水席式”招聘模式,全市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可不设置报名时限,按用人单位招聘员额目标,实行不定时不定期公开引进,应聘人员即报名、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即组织面试。 《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激活人才引进方式方法,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可自行选择采取面试、专家评议、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或组织考核考察等方式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对全市事业单位发展急需的专业(或岗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提升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精准度和合适度;要进一步创新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原用人单位不愿意配合办理调档、调出手续的,设立6个月的“缓冲期”,给应聘人员留出充分的商调手续办理时间;要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措施落地见效,深入贯彻落实《汕尾市“无证明城市”工作规定》,对应当由市内机构或组织出具的,或可以通过网络核验的各类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并取消应聘人员集中统一医院体检的限制,调整为可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组织应聘人员在其工作生活所在医院进行体检;要进一步突破特殊岗位设置限制条件,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本单位岗位限制,突破单位常设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采取岗位单列设置,并直接聘用至相应的岗位等级,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在加强人才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开设“人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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