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前公示
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品牌产业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林水务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转()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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