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1.全省范围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2.全省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3.公开选调三级主任科员(含副科长)以下公务员4名,具体要求见《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和纪律观念强;公道正派,勤奋敬业,善于团结协作,甘于奉献。

2.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有主管单位的提供主管单位,下同)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基层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等不适宜选调的情况。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在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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