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邦实用汕尾市房产地产管理局公告
《世邦实用》汕尾市房产地产管理局公告 时间:-07-04 为有序做好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以及审核工作,确保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地进行,根据《汕尾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汕府办函[]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和分配对象及租金标准 市区百安居小区公租房户型设计为二房二厅,建筑面积60㎡,套;分配对象是市属单位无房职工;市发改部门批准租金标准6元∕㎡。 二、申请受理时间 年7月5日—年7月20日止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已结婚的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未结婚的可以个人单独申请; (二)申请人已取得汕尾市区城镇户籍(一年以上),或未取得市区城镇户籍但已在市属单位工作三年以上;或符合汕尾市政府批准引进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受市区城镇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四)现在市属单位就业人员; (五)或符合市政府批准引进人才计划的人才。 四、申请办法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妥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交所在单位加署意见后集中报送。用人单位可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分配给经登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五、提交资料 (一)汕尾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单位证明; (三)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对),其中: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或户籍注明; (四)单位无房证明原件,房管部门查询无房证明原件; (五)高层次人才需提供单位认定的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其他相关证明。 注:1、申请提交的资料均不予退回;提供虚假证明、虚假申报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通报纪检部门; 2、申请表格及证明可自行下载、打印。 咨询, 申请市区公租房需提交的材料.zip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年7月4日 本文章转载自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网 免责声明:本平台发布上述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及时处理。 欢迎分享至朋友圈长按新春惠民中科白癜风优惠北京白癜风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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