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省农业农村厅与汕尾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6大项28小项具体事项,以厅市合作模式,对标浙江省“三农”工作,共同探索革命老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重大改革,引导支持省级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落户汕尾,支持汕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在全省前列,推动汕尾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新机制、新模式、新经验,推动浙江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在汕尾落地生根、创新实践。

近年来,汕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努力将短板变成“潜力板”。年、年,汕尾连续两年在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获得粤东片区第一名。

协议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支持汕尾建设大湾区城郊型精美乡村,探索革命老区高质量生态振兴路子;借鉴浙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验,支持汕尾建设大湾区都市型现代精品农业,探索革命老区精细农业高质量发展路子;借鉴浙江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治理经验,激发汕尾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推动乡村有效治理、乡风文明提升,探索城乡融合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新路子;借鉴浙江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经验,全面加强农村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主体潜能,推动汕尾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顾幸伟表示,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省农业农村厅与汕尾市深化合作、携手共进的一项重要成果,对推动汕尾乃至全省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将一如既往,加强指导服务,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加大支持,推动厅市共建各项任务不断取得新进展。

汕尾市委书记张晓强表示,这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省农业农村厅和汕尾市深化厅市合作的一次创新实践,是汕尾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大利好。汕尾将以此次签约为新的起点,全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人居环境整治、基层治理、农村产业培育发展等重点工作,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启汕尾乡村振兴新局面,努力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经验。

黄进陈欣欣

粤农轩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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