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动真格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者一律查扣

年6月22日,海丰县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海丰县交警大队出动大批警力在县城各主要道路及红绿灯路口设卡查车,重点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者一律予以查扣,并对驾乘人员现场进行批评教育、登记存档,待佩戴头盔后再放行。

在交警部门了解到,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伤亡的部分是驾乘摩托车没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县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依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阶段宣传教育和严厉处罚的方式在全县开展严厉查处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行动前,县交警大队对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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