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显示,汕尾市力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因违规操作,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被处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年3月7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年4月2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送达了《汕尾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即日起停止生产。年7月14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巡查该公司,发现该公司无生产,成品皮革生产线转鼓等生产设备已拆除。年9月25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后督察,发现该公司重新装上四个转鼓,其中一个转鼓正在生产。9月26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再次调查,核实该公司于9月19日恢复生产。

该公司违反了上述规定,年11月3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送达《汕尾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汕环罚听告字〔〕7号),并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生产,拆除制革生产线;2.处罚款人民币元。

根据爱企查官方网站搜索信息了解到,汕尾市力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03月23日,注册地位于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安华管区石奎村,法定代表人为郑守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加工手套,手袋,皮鞋,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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